2025年02月14日 星期五 |

政务服务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典型案例

日期:2025-01-23 18:05:45 来源:托里县政务服务12345平台热线 点击:

案例

 

关于投诉托里县第二中学德育处管理手机老师没收手机不予归还的问题

塔城地区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托里县第二中学管理手机赛某某老师没收手机不予归还,没收手机到寒假时段未归还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经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实,托里县第二中学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49)精神第十一条规定: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导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导管理。教师、学校察觉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害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察觉学生隐藏违法、危害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隐藏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举行检查。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合理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害物品的,应当实,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制定了《托里二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其中管理细则第一条如下: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提交申请的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者,责令其写出书面说明,填写扣留单,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至该生毕业,该生毕业由家长领回手机。扣该生班级量化分10分,并给予该生通报批评。因此,学校对该生违规携带进入校园的手机进行暂扣是合规的。第二中学会在新学期开学时开展手机管理的主题班会,在校全体学生学习过《托里二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并签订学生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承诺书,后携带手机进入属于违规行为,学校应当使用相关的惩戒办法对其手机进行暂扣。托里二中将近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的服务保障。此外,加强对学生的正确教育和正确引导,让学生认清手机使用的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在校园内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