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3 20:00:38来源:林业和草原局编辑:网站管理员1点击:12273次
托里县大风天气频发,气候干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处于高位,加之清明临近,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与春耕生产、旅游踏青等高峰期交织,野外用火大幅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发布禁火令: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全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紧急状态,在县辖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严禁以下行为: 一是严禁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鞭炮; 二是严禁在野外烧荒、焚烧秸秆及烧灰积肥; 三是严禁野炊、烤火、吸烟等行为; 四是严禁乱丢烟头、室外打馕,严禁乱倒炉灰; 五是严禁在室外使用明火做饭,或在室内使用带有室外烟囱易产生飞火的炉灶做饭、取暖; 六是严禁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及各类室外、野外活动; 七是耐火等级较低的棚户区、住宅区,棉花、木材、芦苇、秸杆、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焚烧物品; 八是居(村、牧)民居住场所“房前屋后”堆放柴草、草料、饲料的,户主有自行保护的义务,以免外来火源造成火灾; 九是其它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用火行为。 违反上述命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3684029、119。 托里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