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9 18:13:59来源:托里县乡村振兴局编辑:托里县乡村振兴局点击:35879次
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写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稽察督查和工作落实。 2、统筹拟定全县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推进乡村振兴战备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配合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资金绩效评估。 3、负责全县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备案,开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督查。 4、负责乡村振兴责任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引导、组织、协调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政策、机制精准落地工作。 5、编制并组织实施劳动力、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做好脱贫乡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6、组织协调并开展援疆帮扶、中央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自治区定点帮扶;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帮扶活动。 7、负责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运用;组织指导乡村振兴数据信息统计。 8、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评估检查、考核、重大事件应对等工作。 9、承担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托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21年6月11日组建为托里县乡村振兴局,下设扶贫动态监测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21个。 办公地址:托里县政务中心一楼B座 办公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联系电话:0901-3684079 负 责 人:周伟宏(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