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0 11:18:26来源:托里县统计局编辑:网站管理员1点击:8962次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县直部门(单位)、各乡(镇)、村(社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托里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负责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提供的统计事业费和专业基本建设投资。 (十)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 (十一)收集整理托里县统计资料,开展对比分析研究。组织实施统计资料交换合作项目。 (十二)负责有关地方调查点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 (十三)承办托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塔城地区托里县人民政府C区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方式:0901-3681352 负责人:安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