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文明委[2013]3号
关于对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实地考察相关单位、
场所进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垂直管理单位:
托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已进入迎检关键阶段,为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实地考察环节达到迎检标准,根据《2013年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经县委同意,成立市容市貌督查组、市场管理督查组和社会文化督查组,对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实地考察相关单位、场所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人员和督查内容
(一)市容市貌督查组
组长:金星(督查室主任)
成员:阿秀拉·赛德尔(爱卫会办公室主任)、胡文学(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哈尔山·哈布力海(环保局副局长)、杜曼·塔吾汗(托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娜地拉·哈吉木汗(托里镇科技副镇长)、石学宁(交警大队大队长)、王灿涛(市政园林环卫处主任)、陈新亮(城建监察大队副队长)
小组联络员:阿秀拉(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督查内容:
1、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区、废品收购站和城乡结合部等消除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时处理,河道(包括堤岸)无乱倒乱放。
2、整治户外广告和 “牛皮癣”,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3、加大对城区内餐饮、洗浴业等各种污水、废气、烟尘污染的治理力度。
4、加强城区流浪狗的管理。
5、建筑工地实行围栏作业,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卫生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或运输途中抛洒渣土。
6、已设的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7、道路名称与主干道标志规范,用字规范,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主干道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8、交通秩序管理良好,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交叉路口阻塞率≤2%。
9、公共场所设禁烟标识,全面禁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二)市场管理督查组
组长:何永刚(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杨天成(商经信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孙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曾志利(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薛莲英(卫生局党委委员、卫生监督所所长)、陈新亮(城建监察大队副队长)
小组联络员:杨天成(商经信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督查内容:
1、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商业区秩序良好,市场门口畅通、无堵塞,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现象。
2、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3、坚决打击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行为。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5、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6、加强废品收购站管理,废品应在固定场所存放,废品收购站可视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和暴露垃圾。
(三)社会文化环境管理督查组
组长:马尚诚(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成员:蒋正才(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局长)、万毅(党委委员、副局长)、恰勒哈尔·依曼哈孜(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周雪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肖彦龙(文广局文化稽查队队长)
小组联络员:周雪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督查内容:
1、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没有无证照经营出版物行为。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
3、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算制度,网吧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4、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开展坚决取缔“黑网吧”行动。
5、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防范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
二、督查时间、督查形式和整改落实
督查时间:2013年6月13日-8月15日,各督查组各自安排时间每周集中督查一次。检查后出具整改意见书,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落实。
督查形式:督查由各组组长带队,按照各组督查内容,进行集中全面督查、日常检查。
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根据集中督查、日常检查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督查组意见。
三、督查结果运用
各督查组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后,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书内容及时报送县创建办,县创建办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县创建办联系人:王小丹(托里镇党委委员、宣传干事)
联系电话:3688698
附:托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实地考察相关单位、场所专项督查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表
托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