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25 10:49:47编辑:网站管理员2点击:6119次
一、受理申诉范围
(一)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申诉;
(二)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义务的申诉;
(三)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申诉。
二、受理举报范围
受理流通领域中以下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三)走私犯私行为;
(四)违反合同、商标、广告等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